各位家长:
根据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,我校将推进教育资助的宣传工作,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和范围
(一)寄宿生生活补助
1、资助对象:在我校就读小学或初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。
2、资助标准: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,初中每生每年1250 元。
3、资助流程:向学校提出申请,经学校认定评审,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后实施资助。
4、申请时间:在秋季开学两周内完成申请。
5、申请材料:户口薄复印件、低保证、特困供养证、孤儿证、本人残疾证、建档立卡证明材料、其它困难家庭学生应尽量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。
(二)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费
1、资助对象:在我校就读小学或初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。
2、资助标准:小学每生每年500元,初中每生每年625 元。
3、资助流程:向学校提出申请,经学校认定评审, 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后实施资助。
4、申请时间:在秋季开学两周内完成申请。
5、申请材料:本人残疾证、建档立卡证明材料。
(三)宏志助学金
1、资助对象:在我校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及特困供养人员(学生)(含孤儿)的非住宿学生。
2、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期1000元,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。
3、资助流程: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,经学校认定评审,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后实施资助。
4、申请时间:在秋季开学两周内完成申请。
5、申请材料:低保证、孤儿证(或福利院开具的孤儿证明)特困供养证。
二、资助资金发放:受助资金实名打卡发放,发放卡账户为学生社保卡,没有办理的请家长及时去银行办理社保卡,办了社保卡的请及时激活。
请家长仔细阅读上述内容,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。
青白江区龙王学校
二〇二〇年五月